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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藝術家一樣思考——藝術能像奧運一樣競技嗎?

文|何應權

Jun 27, 2025

藝術到底是否需要獎項來認同?這個是歷年爭論的問題,有人拿獎,自然有人會摃龜,各種主觀喜好引發的美學上、角度上及文化上的不服氣就會引起爭議。可是,某程度上,獎項的誕生,相較於認可個人的成就,更多是認同一個行業/工業的成熟度,當各具特色風格的藝術家拿到獎項時,便是一個地方藝術品牌的建立,所以美國工業需要奧斯卡,百老匯需要東尼獎,而華語電影需要金馬獎。


回頭看看我較熟悉的香港及臺灣劇場,一直覺得兩地的創作各具特色,香港的資助制度使大型劇團,如香港話劇團及中英劇團等,能有自身的全職演員、導演、編劇及行政人員,因此產量也能相對穩定輸出,而中小型劇團,如一條褲劇團、浪人劇場、同流劇團等,也以藝術總監或團長為首,根據自身特色申請常規資助,進行自身的創作。雖然香港2020年後,劇場環境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略有不同,但同業也是用己身的意志在絕境中逢生。但一直覺得有一樣發展是香港比臺灣走得較前的,就是戲劇獎項的成立。


獎項不能說是一項工業是否發展圓熟的依據,但卻是從業者重要的指標及認可,雖然在小眾中再把小眾評出來,難免有「小圈子遊戲」之感,但不管如何,你當是圍爐聚暖也好,但往往自我認同的出發點,就是從同業的認可而來的。香港的戲劇獎項已有超過30年歷史,主要由香港舞台劇獎(1992年起)與香港小劇場獎(2009年起)構成。舞台劇獎著重主流製作與整體製作規模,涵蓋導演、表演、技術與音樂劇項目,評審制度以專業劇評人與業界人士為主,投票制度嚴謹。而小劇場獎則聚焦非主流與實驗創作,強調空間限制下的創意突破,設有整體演出與原創劇本等核心獎項,並避免利益衝突,鼓勵多元聲音。一直有留意兩個獎項選出來的作品,有重疊之處,但大多各自繽紛,兩個獎項一大一小,一主流一實驗,構築出香港劇場光譜的兩端。


整理此文章的一大原因,是下一個月便是臺北戲劇獎的頒獎典禮,感覺此項獎項融合了東尼獎的制度,評審機制創新,邀請由50位包含觀眾代表和專業人士組成的「看戲觀察團」進行初審,再由第二輪評審委員進行終審,強調藝術面與社會性兼具,我覺得這是令公眾更有參與感的方法之一,也是跟香港舞台劇獎較不同的地方。有開始也自然會引發爭議,但有爭議自然有更多的討論,始終,相較於台新藝術獎、牯嶺街小劇場劇場節目選拔及台北藝穗獎,臺灣確是需要一個更大型、涵蓋面更廣的獎項,期待第一屆臺北戲劇獎後,臺灣的獎項可發展出更多元,延伸至非主流、實驗,甚至是沉浸式演出的領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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